
文|佳欣仔仔
“法者,治之端也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,是一部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,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。它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,大到国家所有制、土地制度,小到邻里纠纷、婚姻家庭、生产经营、个人信息保护、私有财产保护等,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,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征程中,各县市区应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宣传与实施,让民法典真正“飞入寻常百姓家”。
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,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。从呱呱坠地时的胎儿利益保护,到成年后的各种民事行为规范,再到晚年的养老保障等,民法典全方位守护着人民群众从摇篮到坟墓的一生。它不仅确认了人格权、身份权、物权、债权、继承权、知识产权等具体的民事权利,还系统规定了相应的救济保护制度,体现了对生命健康、财产安全、交易便利、生活幸福、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。比如,民法典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,有力地回应了信息时代人们对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关切;居住权制度的设立,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撑,让人们住有所居、居有所安。这些规定充分彰显了民法典的人民性,也为基层在贯彻实施民法典时提供了明确的方向。
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,创新宣传方式方法。一方面,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,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、专题节目等,邀请法律专家、学者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,通过案例分析、情景再现等形式,让群众听得懂、学得会、用得上。另一方面,结合“法律进机关、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单位”等活动,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下宣传。组织法律工作者、志愿者深入基层,举办民法典讲座、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,把民法典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。同时,将民法典宣传融入到文化活动中,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,如小品、相声、戏曲等,以文化的力量增强宣传效果,使民法典的理念和精神深入人心。
在宣传的基础上,更要注重民法典的贯彻实施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循民法典的规定,切实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。比如,在城市建设、土地征收、市场监管等工作中,要依法依规进行,保障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救济权,避免出现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。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,准确适用民法典,确保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体现公平正义。通过公正的司法裁判,不仅解决具体的纠纷,还向社会传递正确的价值导向,增强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和尊崇。此外,还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、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民法典的实施,发挥其在行业自律、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,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法典实施的良好氛围。
“法令者,民之命也,为治之本也。”民法典的颁布实施,为法治中国建设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。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宣传与实施工作,让民法典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,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据,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、绘就法治民生新画卷贡献力量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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